管家婆正版今晚
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学习、实绩、廉政考评办法
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、中层干部的学习能力、发展能力和廉洁自律,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,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、激励与约束,努力推进干部管理的科学化、民主化、制度化,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(试行)》、《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时规定》的有关精神,结合我公司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(一)考评范围和对象
公司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。
(二)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
考评实行分项评分。每项设标准分,每项加分不超过该项标准分,减分直至把该项标准分扣完。
1、公司领导班子考评
(1)学习(15分)。
a、开展中心组学习(5分)。公司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,每次不少于2小时。学习质量较高、学习成效明显得标准分,否则视情扣分。中心组学习每少一次扣1分。
b、鼓励领导干部在职自学(5分)。领导班子学习氛围较浓,做到有计划、有目标、有措施,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得标准分。
c、组织广大党员、干部学习(5分)。按照上级要求,保质保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学习、教育、培训等活动,完成任务的得标准分,否则视情扣分。
(2)实绩(60分)。
按照总公司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为依据。
(3)廉政(25分)。
按照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依据。
2、公司中层干部考评(100分)
(1)学习(15分)。
a、中心组学习(10分)。参加公司全年的中心组学习的得标准分。无故缺席或因事外出不请假而未参加中心组学习的,每少一次扣1分,扣完为止。
b、在职自学(5分)。按照公司学习安排意见,完成学习任务的得标准分,完不成的相应扣分。在市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理论文章的每篇加2分。
(2)实绩(60分)。
a、主要工作指标(30分)。
根据年初签定的目标责任条款及各自的岗位职责范围,进行各项目标的考核。
完成或超额完成主要工作目标得标准分,没有完成相应扣分。工作实绩突出,受到国家、省、市、区表彰奖励的分别加5分、4分、3分、2分。
b、加强作风建设(10分)。作风正派、工作扎实,能主动服务基层,达到要求的得标准分。工作中有推诿扯皮或越位、缺位的扣3分,有一起有效投诉的扣5分,对损害群众利益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群众越级上访的扣5分。
c、职工满意程度(10分)。
公司职工对本单位中层干部完成上述主要工作目标给予的评价。
d、领导班子成员满意程度(10)
公司领导根据被考核对象的思想、工作情况综合考评。
3、廉政(25分)。
(1)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(15分)。认真履行市、区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》相应条款,达到要求的得标准分,未达要求视情扣分。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,有一起扣2分。
(2)自身廉洁自律(10分)。自觉遵守总公司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条例》的各项规定,严格要求配偶、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。达到要求的得标准分,未达要求的视情扣分。
如本人当年受党纪、政纪处分的,廉政项目不得分。
(三)考评方法和程序
1、自我评议。按照年初确定的考评目标要求进行自我对照,撰写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述职报告,对学习、实绩和廉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、分析,对照指标分值自我打分并评定等次。
2、考评组检查。
(1)召开述职、民主测评会议。领导班子、中层干部在一定范围内,对学习、实绩和廉政情况一并进行公开述职,然后组织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。
(2)开展实地考查。采取个别谈话、实地查看、专项调查等办法来进行考评。
(3)综合评审。考评组对各部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,拿出评定意见,对被考评者评定为优秀或基本称职、不称职。
(4)公布考评结果。对中层干部的学习、实绩、廉政三个方面的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在中层干部会上给予公布。
(四)考评等次评定标准
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评定分为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、不称职四个等次。
优秀: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(含90分)且民主测评中得“优秀”和“称职”票达到90%,其中,“优秀”票不低于50%。主管和分管工作不出现一票否决。
称职:考评得分在80-90分之间的,且民主测评中得“优秀”和“称职”应达到总票数的70%以上。
基本称职:考评得分在70-80分之间(不含80分)或民主测评中“基本称职”和“不称职”得票在30%以下。
不称职: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或民主测评中“基本称职”和“不称职”票达到50%以上或“不称职”票超过总票数的30%以上或当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。
(五)考评结果的处理运用
必须坚持考评结果同干部奖惩和选拔任用相结合的原则,正确地使用考评结果。领导干部的考评结果将视同干部年度考评的结果,并作为干部任用、奖惩的重要依据。
(1)经考评认定为“优秀”的领导干部应给予通报表彰。通过《供水园地》和《供水信息》宣传他们的先进业绩。并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。
(2)经考评认定为“称职”的领导干部,在充分肯定他们取得成绩的同时,要教育领导干部查找缺点和不足,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。
(3)经考评认定为“基本称职”的领导干部,要及时出示“黄牌”警告,及时总结教训,分析原因、制定措施、限期改正。对连续两年考评为“基本称职”的,进行岗位调换。
(4)经考评认定为“不称职”的领导干部,公司党政领导将亲自与其谈话,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失误。对连续两年“不称职”的应给予降职,免职,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。对因失职渎职而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,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。
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条例
(一)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,坚持开展“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”。坚定不移地从思想上、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切实做到自重、自省、自励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,甘做人民公仆。
(二)全面落实中央制定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,特别是严格遵守中纪委的“五条规定”,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(三)自觉抵制拜金主义、享乐主义、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,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严格按照党章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,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。
(四)不搞以权谋私,权钱交易,不搞拉帮结派,“任人唯亲”。不对子女和亲属搞特殊,坚持公正清廉、不徇私情。
(五)反对铺张浪费,不利用公款吃喝玩送礼。在工作接待中,严格执行企业的就餐标准,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,禁止各级领导干部大张旗鼓操办婚丧嫁娶。
(六)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、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活动,严禁聚众打麻将搞赌博。
(七)定期到经营实体中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,反对和禁止在经济活动中的一切违法行为,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。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,弄虚作假,严格财经纪律。
(八)不利用职权投资参股、超标建房,购买轿车、电脑,禁止公款游山玩水,出国旅游。
(九)不准接受其它部门或个人赠送的礼金和各种礼品,一律杜绝行贿受贿行为。
(十)树立共产主义无私奉献精神,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,遵纪守法、扎实工作。本着对企业和职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,不断转变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,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。
上一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-2012年工作规划
下一条 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关于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
|